病毒性肺炎患者通过点滴治疗五天之后是否可以改为口服药物需要根据具体病情而定。如果症状已经得到控制,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停药处理;但如果症状未缓解则不可以盲目更改用药方式。
1.可以: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具有一定的自限性,在患病期间积极配合医生使用利巴韦林颗粒、阿昔洛韦片等抗病毒类药物以及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等对症支持类药物进行治疗以后,通常在三天到一周的时间可以使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当患者的不适症状完全消失以后,还需要遵医嘱继续按疗程服用相应的药物巩固疗效,此时即使不采取静脉滴注的方式也可以使身体恢复健康。
2.不可以:若患者在用药治疗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将临床症状改善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则应避免擅自调整用药方案。因为不同类型的药物在药效和毒副作用方面会有所区别,所以建议不要自行更改用药方式。患者需严格遵照医嘱按时、按量服用相关药物来促使疾病恢复。
另外,由于病毒性肺炎容易反复发作,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还应注意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并注意适当休息,保持清淡饮食,有助于降低再次发病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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