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导致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因较多,可分为肺通气功能障碍和换气功能障碍。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缺氧、高碳酸血症等并发症,则可考虑为急性呼吸衰竭。
一、肺通气功能障碍
1.肺泡通气量降低:各种原因引起的通气不足或换气障碍,均可导致低氧血症和(或)高碳酸血症,从而引起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如溺水、吸人性气体中毒、胸壁损伤、胸廓运动障碍性疾病、神经肌肉疾病等因素,均可能导致肺泡通气量降低而发生急性呼吸衰竭。
2.通气过度:是指无效腔通气增加所致的通气过度,常见于镇静剂过量、昏迷、中枢性呼吸抑制药过量等情况,也可导致急性呼吸衰竭。
3.弥散性肺水肿:主要见于心源性哮喘、心源性肺水肿、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伴机化的早期以及ARDS的晚期,此时大量液体积聚在肺组织内,使肺血管通透性增加,从而导致急性呼吸衰竭的情况。
4.其他情况: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等各种类型的肺炎,由于炎症刺激可能会导致呼吸道堵塞,影响正常通气与换气的功能,因此会导致急性呼吸衰竭的发生。
二、换气功能障碍
当机体处于高碳酸血症的状态时,血液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较高,容易对神经系统造成损害,进而导致大脑供氧减少,若未及时纠正,就可能发展成急性呼吸衰竭。此外,若患有阻塞性肺病、重症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部肿瘤等疾病的患者,在接触外界刺激因素后,也有可能会出现急性呼吸衰竭的症状。
对于存在急性呼吸衰竭的患者而言,需及时进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通常可以给予无创机械通气或者有创机械通气等方式改善症状,并且要密切监测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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