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恢复时间与病情严重程度有关,轻度患者一般在3-6个月可以好转,重度患者可能需要12个月的时间。建议出现不适症状时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积极处理。
如果只是轻微的放射性肺炎,并没有导致肺部组织大面积损伤,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阿奇霉素胶囊等药物进行抗感染治疗,同时还可以遵医嘱配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辅助改善,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氢化泼尼松注射液等,此时通常可在3-6个月逐渐恢复。
但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严重,出现了明显的胸痛、咳嗽、咳痰等症状,并且还伴有呼吸困难的现象,则需要通过静脉输注注射用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片等免疫抑制剂类药物进行治疗,同时还需要遵医嘱服用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止咳化痰类药物来缓解症状。但由于此类药物见效较慢,所以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持续用药12个月以上才能好。
对于放疗期间或放疗后出现上述情况的人群而言,应定期复查胸部CT和核素显像,观察肺部病变变化及身体状况,必要时停止放疗。平时还要注意饮食健康,尽量以清淡为主,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避免摄入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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