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力咳合剂开封后不宜久存,以免影响药效或发生变质。建议患者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循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进行储存和使用。
肺力咳合剂是一种中成药,具有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的功效,主要用于治疗痰热犯肺所引起的咳嗽、痰黄稠、喘息等。肺力咳合剂开封后,在1-3个月内通常可以继续服用。因为该药物属于非处方药,其成分相对较为稳定,保存得当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药效下降或变质。如果开封后保存不当,如放置于高温或潮湿的环境中,可能会加速药物分解,导致其稳定性降低,从而缩短其可使用期限。
在使用肺力咳合剂期间,应注意观察药物性状是否发生改变,若出现异常应及时停用并向医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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