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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支气管哮喘用药原则

2011-09-20 02:31:00新浪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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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内容: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慢性疾病,如果患者能够认清病情,掌握合理用药原则,那么就可有效控制支气管哮喘的发作,降低发病率。

  支气管哮喘最常见的先兆症状为胸闷咳嗽过敏性鼻炎伤风感冒等。过敏性炎以喷嚏、流鼻涕鼻痒痒、流泪等症状群为常见。自先兆期到哮喘发作开始的时间不一致,可从几秒钟、几分钟至数日,但大部分在数分钟内即可发作。妇女在月经前感乏力、咳嗽,小儿在发作前有烦躁不安或少动、精神不佳等先兆症状。如能详细询问病史,肯定其先兆期症状,在先兆期内及时注意防治,则对控制哮喘发作很有益。一旦哮喘已经发作,再投医用药控制较为困难。但并不是每一次哮喘发作都有先兆期,有时吸入某些物质可突然发作,更多的是在睡眠中突然惊醒而发作。

  三个支气管哮喘用药原则:

  原则一、及早用药

  尽量在每次哮喘发作的早期采用疗效迅速的药物加以控制。哮喘发作的早期病情较轻,及时使用解除支气管痉挛的药物,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病人认为一次发作较轻,且症状消失快,便不重视及早用药;或者平时经常有一些气促症状,但对于病情的变化没有觉察,以致未能及时调整哮喘用药时机。这些情况都会错过早期治疗的机会。如果等到哮喘加剧时才匆匆就医,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造成不良果。

  要警惕发病的早期症状,如鼻和部发痒、刺激性咳嗽、喘鸣等。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可采用起效迅速的支气管扩张剂作气雾吸入,效果明显,维持作用的时间亦较长。

  原则二、有效用药

  大多数病人在哮喘发作时,经过一次雾化吸入治疗就可控制症状。但也有不少病人在数小时后哮喘症状再次出现,因此错误地认为雾化吸入治疗只适用于发作时,而且疗效短,其实这种看法是面的。对一些近期内反复发作的患者,每日做3~4次的定时吸入,让药物的作用能够连续,从而可有效控制和缓解哮喘症状。如果经雾化吸入治疗后,效果不明显,甚至症状加剧,则表示病情恶化,应及时就医。

  支气管哮喘多在半夜或清晨发作。大多数病人只是日间规则用药,而在8小时左右的睡眠期间却法用药,因此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为弥补此缺陷,可以采用各种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这些药物的共同特点是,药物释出速度恒定,药效可维持8~12小时左右,且副作用较少。患者在睡前服用可减少哮喘发作,亦可在晨起和睡前各服一次。

  原则三、预防用药

  支气管哮喘发作有一定的规律性,发作原因又因人而异,因此,应当留心观察,找出自己的发病规律。患者一方面尽可能避免接触有诱发因素的物质,另一方面应及时采用预防性用药,如色甘酸钠、噻庚酮、息斯敏等都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大多数预防性药物在开始应用阶段,对症状改善较慢,往往需要连续使用2周以上才能发挥作用,所以,患者论当时是否有症状,每日都要定时服用,这样才能起到预防作用。例如,如果患者在每年10月最易发病,那么在9月中旬就应该开始预防用药了。

(责任编辑:严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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